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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一例案情
第一:王乙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宝昌县***,内蒙古白旗***,内蒙古锡林浩特市******。
赵先生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2008年9月向北京市丰台区******,要求牛女士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抚养小红的费用10万元及亲子关系鉴定费2400元。牛女士认可鉴定结论,也同意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抚养费,但愿意负担5000元。
一审***未对双方争执焦点作出事实认定,而认定刘某因受到王某驾车的惊吓而摔倒,当事人均未就这一事实进行辩论,违反了辩论原则。
案情简介: 2012年10月19日,被告购买原告钢管, 欠款 13800元,由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据。原告索款未果,遂委托本所 律师 代理 诉讼 。 承办概况:接案后,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做好谈话笔录,深入细致了解案情。
本案有管辖权的***是b公司所在地乙县***和丁县***。《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丁县是合同履行地,所以也有管辖权。
案例分析 刘某因买卖合同***向******,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
贺某应该在何时行使抵押权?张某的保证期间是什么
1、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三年。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故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主债权届满日起算三年内。
2、贺某应该在何时行使抵押权?张某的保证期间是什么?回答如下:抵押权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的期限为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抵押权应当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超过了的,人民***不再保护。
3、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4-6题。
神秘的贺某人家在哪
贺绿汀故居位于邵东县九龙岭镇新庵堂村,南面与第四村民小组的民居相连,北距贺家老院子350米,故居内现住6户村民共26人。
答案:贺茂家阴阳师是日本平安时代的著名阴阳师贺茂真深和他的家族,主要活跃在京都。他们是由贺茂神社的神职人员转为阴阳师,擅长占卜、风水、咒术等领域,深受贵族和皇室的信任和赞誉。
白石谭。贺家系属名门,贺家曾老太爷创白石潭书院,为天下读书人之先,领袖清流数十年。贺弘文父亲早逝,只留下贺弘文一个儿子,所以很得祖父母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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