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北京市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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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职责范围及义务
1、居委会主要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各项居民自治制度。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
2、居委会职责范围及义务有维护社区秩序与安全,处理社区***,提供社区服务,协调街道***工作,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等。维护社区秩序与安全 居委会负责维护社区治安,防止治安案件发生,及时处理治安***,维护社区正常秩序。
3、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工作。居委会的职能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居委会的义务 居委会的主要义务包括: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谐;组织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社区环境卫生,加强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委员会。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至5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按照一个主任和三个副主任配比,即可以配1至五个委员。
4、居民委员会成员也是不享有薪金待遇的,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享有生活补助费,而无薪金报酬。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北京市人民***关于修改〈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6日市人民***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选民登记的居民,丧失选民资格。第十三条 ***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选举的,应当公布居民小组代表名单。
4、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区、县、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居民委员会成立选举领导小组,主持本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5、第二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受居民监督。居民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第二十八条 有10名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的户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能否当选居民代表,有何规定依据
社区居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可以当选居民代表。因从现行法理上讲,他们本来就是从居民中产生的。当然实际情况是另一回事,但现行法理是允许的。
法律分析: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从登记的选民中产生,实行按职务提名。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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