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户籍落在人才市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户籍落在人才市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应届生签了三方协议,入职就可以落北京户口吗?
一、如果是北京本地生源,是不存在户口问题的。
二、如果是外地生源在北京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且协议中约定的用人单位负责解决北京户口问题,也其本上能够解决落户北京的问题。
三、北京市对京外生源的统分毕业生留京就业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指标:
(1)学校的留京指标(又称留京调控比例)。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①对研究生,学校没有留京指标的限制;②对本科生,有留京调控比例限制,即参加就业的京外生源总人数的30%。学校和院系将综合考虑本科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及各方面的表现而确定留京的具体人选。但到国家机关(公务员系列)、教育系统、部队、远郊区县用人单位及属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本科毕业生,留京比例单列,不计入30%之内。
(2)用人单位的进京指标。
这是指北京的用人单位向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或者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的招聘京外生源统招应届毕业生的用人指标。这里要提醒毕业生们注意的是,各地方***人事部门在审批时,除对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情况有具体要求外,还对所录用的毕业生本人有一些条件上的规定:(1)到北京市属用人单位就业,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对本科毕业生的审批条件为北京地区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通过国家英语水平四级考试、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一门;对毕业生研究生的审批条件是原则上其所学专业要与工作单位录用岗位要求一致,同时对其学习成绩也有要求,即不得有重修课程,并具有研究生毕业资格。(2)到***院、中央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所属的在京单位就业,国家人事部的审批条件较为宽松,要求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外地档案进京流程?
北京户口的档案是可以将档案调回北京的。
第一种方式,如果在有人事单位的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可以和单位申请,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回单位;
第二种方式:单位没有人事权,可以找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由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函调回北京。
户口进京,外地档案调进北京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带着***去北京人才市场办理个人托管,开具调档函和人才流动审批表。
2、带着***、调档函、人才流动审批表去档案存放地办理迁出手续,档案存放单位会将档案寄送到北京人才市场。
3、带着党组织托管地开具的介绍信和党组织关系档案到人才市场办理迁入托管(如有党组织关系)。
4、人事档案寄送到北京人才市场后,去签署托管协议即完成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的托管工作。
1.
本人***到档案管理中心开调动函,领取表格,委托第三方需出示本人的书面委托书;
2.
持有人才流动商调函和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表,回到原来的单位调出档案;
3.
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表需要原来单位填写盖章并存档;
4.
需要存档的人填写北京人才流动登记表的封面及其第一页的内容。
男方是北京户口,女方是外地户口,孩子出生后户口跟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新出生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申请入户北京户口的婴儿父母户籍属于以下任一其中一种情况的:
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2、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生育政策,可直接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出生登记。
3、父母均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或一方为我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北京没有本人名下合法产权的住房,符合我市***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按照“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户口”的原则申报出生登记,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父母人事档案关系已经调往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单位,但户口仍滞留在人才集体户内的,其生育的新生儿不能在人才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其单位已开立集体户的人才集体户口人员,应先将本人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内,再申请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户籍落在人才市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户籍落在人才市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