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承租房可以出租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承租房可以出租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承租是什么意思?
答:“承租”就是租用的意思。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
(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简单一点就是租房子的人
1、“承租”就是租用的意思。
2、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3、关于承租人变更问题,目前的直接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依据主要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第42号令)、《北京市人民***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4、相关规定:《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通过以上规定,承租人的条件大致为: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等。而且还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才能办理变更登记。而实践中各个房管部门具体的实施细则也不一致,有的要求只要户籍在内就必须经过其同意,有的认为跟户籍没关系,必须实际在承租房内居住。因此,现在关于承租房的管理相当混乱,很多问题无法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只能诉诸***,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政策的不统一,也给***审理此类案件带来难题。
北京回迁房怎么租赁备案?
北京回迁房租赁备案的步骤如下:
房源问题:需要回迁房有认购合同和封顶证明。
找链家(中介)签合同,这样就会在签完合同直接备案完成(注意房产证号一定要对)。或者自行成交的要登录北京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点击“开始注册”按钮。申请备案的机构在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中断,可在注册页面相应位置输入用户类型、机构名称及营业执照注册号并点击“继续注册”按钮,在重新打开的“用户注册窗口”中继续填写未完成的注册信息。
申请备案的机构填写机构基本资料。因此,申请备案的机构可通过点击页面中的“选择”按钮直接导入本机构的基本资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北京的共有产权房能出租,出借给直系亲属住吗?可以吗?
可以啊,对共有产权房没有像公租房那样的限制,毕竟共有产权,你还是有产权的,不过按道理按条例来讲,你要把收入分给共有产权的另一方,也就是国家喽!直接去北京住建委主页看条例就好,小事儿!
根据北京共有产权房使用管理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使用房屋。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超过份额抵押共有产权住房等行为的,代持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北京车牌租赁合法吗?
不合法。
据说在上海车牌可以转让,但不知道可不可以租赁,但在北京,可以明确地少,不可以转让,也不可以租赁。私下的转让和租赁,法律是不承认的,一旦发生意外,更不受法律的保护。在北京有私下进行车牌交易的,这种行为极不妥当。对买卖双方都有潜在的危害,对买方来说,卖方可以随时把车牌报废或者重新申领,对于卖方来说,买方万一发生意外都会随时找到卖方头上,***才不管你们是怎么交易的,它只根据归属来说话,所以打官司时会很麻烦。至于私下交易车牌犯了什么法,***自有别论。
北京车牌租赁是由于地方特殊性政策衍生出的一个产业,地方政策不允许车牌交易,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车牌租赁违法也没有法律条款保护车牌交易。另外强调一点,市面上所提及的公证处公证,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车牌租赁本身就与北京地方性政策相冲突,所以不会有哪个部门或是有公信力的机构可以做公证。所谓的公证其实就是车辆抵押登记。但是摇不到号又是刚需怎么办,没办法只能租一个满足自己的用车需求,租车牌肯定要签协议的,但是协议条款不是全都受法律保护,不如说这是一份君子协定,但协议部分条款涉及到相应的法律范畴,属于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可以受到保护,如车辆所有权和用车责任划分分别受到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保护(举个例子,***合同所规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不受保护,但所借本金事实成立又予以保护)法律人士给的参考意见是协议部分条款可以得到有效保护,至少可以作为证据出现,所以,严谨的协议条款还是很有必要的。车牌租赁肯定是有风险的,所以在做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是找一个靠谱的合作方,个人也好中介也好,必须要靠谱,中介要是不靠谱还不如个人呢。但是像一些有担当又有专业人员办理的中介机构都会对双方进行一个资质审核,了解双方的个人情况,资质好的肯定更愿意接受。所以一句话,车牌租赁有风险,要找靠谱的合作方,不要给钱就租或者出租。
是违规不违法的行为,本身也是地方性政策造成的这个产业。
但是出租本身也有风险存在,要是考虑租赁的话,还是建议找正规的中介平台吧,这样能规避不少潜在的风险呢。
慧择车牌网
首先明确一点,绝对的不合法。
伴随着现在北京摇号难带来的车牌紧俏,进而出现了各种车牌租赁业务,这些行为都是自发的且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行为。
举个例子,我作为出租方,你作为我的车牌的承租方,你打算从我这里租一个北京车牌,我们肯定是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协议,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然后你去4S店买车,但是车辆却是属于我的名下,接着去车管所上牌,上完牌以后我做一个抵押,将车牌和车都统统都抵押给你,在抵押的这段时间我没有任何权利对这辆车和“我的”车牌进行任何的使用,并且抵押一般只适用于租20年,抵押也就相应的是20年,在这期间内你如果想换车我们只需要解除抵押,重新买车再重新做一次抵押即可,这样就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然而,所有的灰色交易对于双方都是有风险的。***如你的车出了问题,而你又跑路了,那么根据车牌会找到谁?即使没有责任,但是癞蛤蟆掉脚面——不咬人它膈应人啊!
反之出租车牌者过段时间想要转租出更高的价格,他也会想办法刁难使用者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总能找到借口的。
因此,看似“合法合规”的租赁合同,也许只是一纸空文。
租牌有风险,一定要谨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承租房可以出租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承租房可以出租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